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电子询价方式组织本项目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电子询价。
一、电子询价邀请
1.电子询价项目名称:****政府环卫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2.电子询价项目编号:****
3.****政府采购品目编码:A****9900其他车辆
4.电子询价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时35分 ~ 2023年12月20日17时30分
5.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 ~2023年12月21日12时00分
6.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1-****991 邮箱:****@163.com
7.联系电话:0751-****991
二、电子询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装、调试、验收(包括车辆上牌及保险)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3.交货地点:**县乳城镇侯公渡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方式:0751-****569
6.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车辆送达目的地完成调试、验收(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以及上牌手续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合法的付款申请资料及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注:购买车辆上牌手续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清购车款。如上牌不成功,则采购人不付款,车辆退还给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通知书;
③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④验收报告。
(3)本项目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同时,成交供应商知悉本合同项下的费用需经财政拨款流程,因财政拨款迟延,成交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电子询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在南方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电子询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电子询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南方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电子询价公告的要求参与询价。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电子询价(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供应商应根据询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询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应按南方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的报价格式填写“电子询价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须与此表一致,如不一致,以报价金额为准,修正此表)。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电子询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电子询价要求上传“电子询价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电子询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电子询价规则
1.电子询价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3个小时。
2.电子询价按照满足询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系统随机确定。
3. 出现下列情形的,电子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1)电子询价公告时间内报名参与的供应商不足3家,询价失败;
(2)电子询价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询价失败。
五、电子询价结果公告
询价成交的,由****在1个工作日内在南方招标采购网发布询价成交公告。询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 内容。询价失败的,由****在1个工作日内在南方招标采购网发布询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询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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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