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层级评审条件详见《**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4份。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情况证明、职称资格(聘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政治考试、职称业务考试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
4.佐证能力水**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仅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7.取得现职称后本人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总结。
8.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4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交。
9.“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基层服务承诺书(仅“双定”人员提供)。
(二)单位材料
1.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以及单位推荐公示结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对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行和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级别《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量化指标对照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各县区报送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评审函中需写明申报人员身份,且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个人部分扫描件及《2023年度职称评审量化指标对照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com)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再形成纸质版材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系统地址:http://221.****.35:8001/ggfwpt/xz/home)。其余材料及原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藏水字〔2020〕87号)和相应材料电子版,可扫描二维码进入水利系列职称评审咨询群中下载。
(二)初审材料需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说明中的目录格式进行排版,年度考核登记表暂无法提供的,可先填写各年度考核结果。
(三)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援藏干部申报材料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均需要签字盖章。
(四)根据相关要求,中级职称评审设置述职答辩环节,并设定淘汰制。
****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