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10 10:57
高****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准**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初步设计的申请”及随文报送的相关附件收悉。****市委、****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邮发﹝2022﹞1****办公室2022年第2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以及我局《关于**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2023﹞185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西起邮大道,**京沪高速,全长229m,按城市道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43.5m,设计时速40km/h;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采用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强弱电工程、交安工程。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08.37万元(含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686.83万元),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相关批复依据:湖****公司编制的《**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初步设计文件》和《**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初步设计概算》,****出具的《**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概算审核报告》;《**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初步设计审查复核意见》。
五、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接批复,请与市资规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镇、卸甲镇和燃气、供水、供电等部门做好对接,待征得相关和主管部门报批审核通过后,按城市主干道功能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报审;并依法抓紧办理用地规划、安全评估、施工许可等等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进场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概算。
七、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文明性,按期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