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邀请(略)
公告类型:(略)
公告详情
(略)邀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略),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2.4工程概况:(略),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略)
2.6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略))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度有盈利,无亏损,需提供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略)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到(略)(**市惠苑街与彩虹路丁字路口北150米路西三楼)报名。
4.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投标邀请书、确认通知、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00分,地点为:**市惠苑街与彩虹路丁字路口北150米路西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安东新区(**县人民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