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略)
1.项目编号:JSZC-(略)-XZCT-C2023-0049
2.项目名称: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略)
3.供应商特别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略)
②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③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4名。项目监理组成人(略),还必须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以上人员(略),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国监以注册专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略)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后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此时段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略)。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略)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略)(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略)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略),“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售价:(略)
四、线上提(略)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0时0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略)0时0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略)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略)
自本公告(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略):2024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略)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三)磋商文(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略)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略)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略)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略)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略)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幸福路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3年12月21日
采购(略):
http://(略)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595df0e49cfe4fa19e50b53d5aa84540
沛县大屯街(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