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影像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1、包4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 | |||||||||
2、采购项目名称:****影像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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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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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标(终止)原因 | |||||||||
包1:1.在资格性评审阶段,**圣创****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有“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未通过资格性评审。2.符合性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尼****公司、****、和之惠美(海****公司、******公司所投产品为分体机, 所投产品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以上各投标供应商均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包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1.******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交货期未实质性响应,产品配置清单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和之惠美(海****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以上各投标人均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综上所述包1、包4的有效投标供应商均不足3家,包1、包4废标。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接受。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凯旋南路 292 号 | |||||||||
联系人:李老师 | |||||||||
联系方式:0370-****19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2室 | |||||||||
联系人:张女士、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0500/****832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祎、潘雯雯 | |||||||||
联系方式:0371-****0500/****8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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