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检查发现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我厅对**市、**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查,发现存在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不合理、将国家已废止或失效的获奖证书作为加分条件、设置与项目特点及实际需要无关的评审因素等问题。现将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全省通报(详见附件),对工程相关招标投标行****水利局、****水务局,项目法人惠****服务中心****人民政府、****政府、****政府、****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公司、****公司、******公司、**桦洋****公司、**鼎建****公司、******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是全省水利领域各项目法人单位要认真对照通报所列举的问题,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在招投标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是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对检查发现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我省水利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三是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线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水利厅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对**市、**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
序号 | 所属区域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被通报对象 | 涉及工程项目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1 | **市**县 | ****水利局 | 惠****服务中心 | ******公司 | ****“8.30”洪水涉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将投标人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作为资格条件。 2.信用分值设置过低。评标办法2.2.1(1)市场主体的信用分值100分得5分,不符合《****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1号)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的信用分值评分应当占评分总值不低于10%权重”。 3.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甚至特定的荣誉奖励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评标办法规定:(1)企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获得纳税信用评价A级荣誉证书的得3分;(2)企业近两年(2019年度、2020年度)获得纳税信用评价A级荣誉证书的得2分;(3)企业2020年度获得纳税信用评价A级荣誉证书的得1分。 4.招标人未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2 | **县高潭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将投标人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作为资格条件。 2.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甚至特定的荣誉奖励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评标办法评分办法中设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等级”作为评标得分条件,且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工商办字[2016]98号)、《**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规则》(已于2021年6月30日失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已废止。 3.信用分值设置过低。评标办法2.2.1(1)市场主体的信用分值100分得5分,不符合《****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1号)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的信用分值评分应当占评分总值不低于10%权重”。 4.招标人未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3 | **县高潭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①将投标人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作为资格条件。②将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作为资格条件。③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但该工程合同额超过6000万元,《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5.4.3,三级资质的企业不能承担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水利水电工程。④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现场踏勘,且投标人不参加踏勘现场作无效标处理,设置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⑤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水利水电工程——序号17 ——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规模应为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建造师。 2.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甚至特定的荣誉奖励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评标办法评分办法规定:投标人任意连续3年获****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 3.评分标准中设置了“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类工法证书”的评分因素,与项目特点、实际需要无关。 4.质量保证金直接扣留3%,违反《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提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保函(保险)方式的保证金”的规定。 5.招标人未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4 | ****公司 | **县2022****水库等6****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①将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作为资格条件不合理。②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现场踏勘,且投标人不参加踏勘现场作无效标处理,设置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且设置不合理。③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水利水电工程——序号17 ——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规模应为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建造师。 3.质量保证金直接扣留3%,违反《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提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保函(保险)方式的保证金”的规定。 4.招标人未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5 | ******公司 | **县2023****水库等11****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①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②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现场踏勘,且投标人不参加踏勘现场作无效标处理,设置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且设置不合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要求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具备**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省外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水利水电工程——序号17 ——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规模应为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建造师。 3.质量保证金直接扣留3%,违反《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提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保函(保险)方式的保证金”的规定。 4.招标人未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6 | **市**县 | ****水务局 | ****政府 | **桦洋****公司 | **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乌塘镇)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①投标人及拟派在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②本招标工程****公司登记,****公司登记。③投标人在登记前****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招标****人民政府不合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建设〔2020〕258号)规定“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不得直接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职期间不得同时履行水利建设管理相关行政职责”。 3.投标保证金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银行保函的方式缴交即可。”**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二十五条: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提交。 4.评标办法的评审标准设置不合理:①第7点“团队人员”的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均要求同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二级建造师。 ②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招标控制价×90%≤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5.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招标项目属于施工、监理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招标文件应当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 6.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甚至特定的荣誉奖励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评标办法规定:投标人2018-2021年度连续4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
7 | ****政府 | **鼎建****公司 | **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新镇)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将投标人及拟委派在本项目的人员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的录入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2.投标保证金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提交。 3.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最低投标限价。评标办法规定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招标控制价×90%≤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4.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甚至特定的荣誉奖励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评标办法规定:①以2020年(含)为基础倒算4年期间,连续4个年度(含4个年度)或以上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②投标人承接的工程获得过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证书。 5.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招标项目属于施工、监理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招标文件应当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 | ||
8 | ****政府 | ******公司 | **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草潭镇第一期)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将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已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人员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2.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专家组成,但在评标报告中信用等级评审表只有四名专家签字,遗漏一名专家签字。 3.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招标项目属于施工、监理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招标文件应当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 | ||
9 | ****管理处 | **** | **县沙坡河碧道工程(一期)施工 | 1.设置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①将“投标人及拟委派在本项目的人员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的录入”作为资格条件。②本招标工程****公司登记,****公司登记。 2.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最低投标限价。评标办法规定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招标控制价×90%≤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3.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甚至特定的荣誉奖励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评标办法规定:(1)2019-2021年连续3个年度(含3个年度)以上被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T2=T×0.95;(2)2019-2021年连续2个年度被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T2=T×1.03。 4.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经查,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不含有白蚁防治工程,但在评标办法中将作为白蚁防治员作为中标条件:“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证),白蚁防治员(具备水利工程白蚁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培训证书)及质量评定员,T1=T×1.03。” 5.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招标项目属于施工、监理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招标文件应当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条款。 6.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只限定采用直接扣留3%工程款的唯一形式。 7.招标文件对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有两种:****银行保函,限定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8.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经查,该项目的概算投资为960.7万元,招标控制价为656.660545万元,但评标办法中设置了承担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折算系数更低(即折算成报价更低)更利于中标的条件:近3年投标企业独立承接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1个,T3=T×0.95;近3年投标企业独立承接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1个,T3=T×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