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阳光锦绣安置小区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台﹒阳光锦绣安置小区 物业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台﹒阳光锦绣安置小区物业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1)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以上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查询时间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企业需提供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15:00整(**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市**街道**台村
联 系 人:李志增
电 话:0372-****35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37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2-****098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办事处
监督电话:037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