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区京抚公里G102国道4公里****基地分别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 20 )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区京抚公里G102国道4公里****基地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 | 承租押金 | 出租标的明细表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分为3个地块出租,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不允许做扰民及违法的经营项目。 2、装修改造不允许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允许**建筑。 3、出租标的按年租金的10%收取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4、其他详情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合计) | ****062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7月1日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租金底价 | 详见 出租标的明细表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注册地:**省****岗区王岗镇哈双路410号 法定代表人:阴秀旗 经济类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2023年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 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汇入****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出租图片.docx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附件:交易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孔女士0451-****0131 刘女士0451-****0135 | ||||||
监督电话 | 0451-****025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所(ww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