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环审(表)〔2023〕27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松树台铅锌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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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由******公司编制的《****松树台铅锌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位于**县陶湾镇松树台村秋水沟**,占地面积12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等组成,建成后主要充填矿山为秋水沟铅钼矿和松树台铅锌矿等采空区,项目总投资3709.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77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较规范,提出的环保措施可行,****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环评结论,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所列的地点、性质、工程内容和环保措施报批建设。你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全面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废****填埋场处置;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搅拌机进料和水泥上等产尘部位设置积尘罩并配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限值要求。
三、设备、车辆清洗水须配套建设废水沉淀池,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设720m3的事故池,事故水应自流进入事故池暂存;做好充填管线泄漏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四、搅拌机、除尘器风机等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生活垃圾定期清运;除尘灰、溢流水池沉渣等回用于生产;建设危废间,废润滑油、废机油等按要求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处置。
六、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落实防渗工程要求。
七、该项目涉及的自然**、林业、应急管理以及文物等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八、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九、****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及“三同时”管理工作。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