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2-22 09:55 |
****中心安全保卫、内外保洁、园林养护、餐厅运营、水电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中心安全保卫、内外保洁、园林养护、餐厅运营、水电维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安全保卫、内外保洁、园林养护、餐厅运营、水电维修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835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100.64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贾祥涛、郭榕晓、张教亮、蒋海涛、孙国华、朱继平(采购人代表)、刘钊(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人为: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
中 标 价:****000元/年
大写:每年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市**区**路滨河新村物业楼
第二标段:
中 标 人:**市三秋****公司
中 标 价:****500元/年
大写:每年壹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注册地址:**市民主中路356号
第三标段:
中 标 人:******公司
中 标 价:312600元/年
大写:每年叁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
注册地址:****园区民主路与昆仑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苏地现代城26号楼1-1002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第一标段 名称:****中心安全保卫、内外保洁、园林养护、餐厅运营、水电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服务范围:****中心安全秩序维护、内外保洁、园林养护服务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第二标段 名称:****中心安全保卫、内外保洁、园林养护、餐厅运营、水电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服务范围:****中心餐厅运营外包服务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第三标段 名称:****中心安全保卫、内外保洁、园林养护、餐厅运营、水电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服务范围:****中心水电维修服务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其中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德仕****公司因投标文件未提供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54.43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86.43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7.43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69.43分
3、投标单位:**慧选****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4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64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1.86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19.99分;最终得分:51.85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市三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0.14分;客观因素评分:18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78.14分
2、投标单位:****酒店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3.86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53.86分
3、投标单位:****酒店****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9.86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49.86分
第三标段:
1、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4.71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84.71分
2、投标单位:**市****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7.14分;客观因素评分:8分;投标报价算分:19.97分;最终得分:65.11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6.57分;客观因素评分:1分;投标报价算分:19.96分;最终得分:57.53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4.57分;客观因素评分:2分;投标报价算分:19.98分;最终得分:56.5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协会发布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标准支付。
2.收费金额:第一标段:78180元,第二标段:72582元,第三标段:15942.6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园区锦绣路6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99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示范区**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绿色城邦21号楼1 单元 502 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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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