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门诊部口腔科装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禹都****广场19层1907室
成交金额:198万元(含暂列金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门诊部口腔科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门诊部口腔科装修改造项目,项目位于****院内,装修面积约875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佳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34****64679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永超(评委组长)、孙凡、刘志勇(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收取为0.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胜利中路38号
联系方式:180****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采购人代表)、郝倩(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0****0058(采购人代表)、0552-39228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