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大巷口、教育局宿舍、****服务站等改造项目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大巷口、教育局宿舍、****服务站等改造项目工程”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适用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部分。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分包的资格、资质要求:分包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由于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或农民工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或履约担保等)中扣除,并直接代为支付。
现修改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执行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无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
3.5.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