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一期)****中心及配套设施 | ||
****新院区(一期)****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 | ||
正常公告 |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605-84-01-03139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院区(一期)****中心及配套设施 | ||||||||||||
标段(包)名称 | ****新院区(一期)****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狮山镇桂丹路和三环东路交界处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新院区(一期)****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市**区狮山镇桂丹路和三环东路交界处,项目用地面积约11745.72㎡,总建筑面积约 27459.94平方米,其中公共卫****中心建筑面积10315.42 平方米,全****促进中心建筑面积4663.02 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6417.6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500.07 平方米,以及设置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 | ||||||||||||
招标内容 | (1)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如有)、(深) 基坑支护设计、实验室装修等专项深化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工艺、建筑、结构(包含钢结构)、电气(含高压部分)、给排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幕墙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深度) 、电梯、节能、室内外装修、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热水系统、信息化(含智能化、光纤到户及有线电视) 、通信工程、充电桩、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语(含车位划线)、围墙、门卫等专业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 (2)设计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在工程设计费费率报价时综合考虑,委托人在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规划、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委托人承担)。 ②设计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绿色建筑设计应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③设计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家具布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评审超限评审(如需)、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消防专家评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完成竣工图审核盖章,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设计验收工作;费用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承担,不另行计量支付。 (3)如设计人不具备本工程设计范围内部分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或其他工作内容的,允许且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但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并需提供分包人相关资质证书后,才允许分包。分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委托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 ||||||||||||
设计周期: | 本项目设计周期为16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3,109,200.00元,投标最高上限费率为:1.0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有效的如下(1)或(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1 **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无纸质招标文件提供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市公共**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易中心****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中心网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757-****094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桂城街道宝石西路1号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夏北综合楼)主楼3楼304B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5717 |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项目编号: ****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3、质量要求:(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省、**市、**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深度均按照现行的要求执行,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招标人对建筑功能和环保的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全;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投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市**区丽雅****公司,具体权责详见本项目设计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