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鲁豫界)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至**(鲁豫界)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至**(鲁豫界)高速公路,全长约88.58公里,全部位于**市境内。建设工期36个月,投资总估算约124亿元。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至**(鲁豫界)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省****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招商工作,****政府授权****为招标人,拟采用BOT模式进行投资人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期:36个月,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为**至**(鲁豫界)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公司,****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勘察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机关或其指定机构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2022年总资产24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12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总资产、净资产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最近连续三年(指2020年-2022年)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或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44.1亿);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商业信誉认定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分别提供相应材料。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参加开标会议、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其他业主要求;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 |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按照**至**(鲁豫界)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项目挂牌公告(挂牌公告发布媒介**市公共**(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要求进行缴纳。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有意者请携带以下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彩印件、电子扫描件),于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每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应先根据挂牌公告要求进行挂牌后到**市公共****交易中心(**市**区**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2.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的)(若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6.交易保证金交款凭证。
注:1、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评标时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参与,****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相关通知。投标人在使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72****555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09时30分前(**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接受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准时于线上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招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3递交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com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进行加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7.1时间:2023年3 月1 日09时30分(**时间)。
7.2地点:“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com网上虚拟大厅。
7.3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com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进行加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市公共**(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com上发布。
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一经网上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资料的时间)。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或询问确认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黄河路3368号
联系人:肖科长0530-****5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鲁西新区**路666号
联系人:李磊153****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