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15页:21.投标报价-21.2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退休人员除外):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1870 元/月(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 982.57 元/月,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投标人税金统一按物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 计入),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疑问 1: 本条要求“投标人税金统一按物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 计入),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是否表示,投标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需要按照 6.72%的税率进行投标,即本项目的政策性测算最低报价为 ****242.98元/年,低于此报价为废标。详细计算如下:
项 | 缴费项目 | 人数 | 月费用 (元/人/月) | 月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72 | 1870 | 12 | ****680.00 |
B | 社会保险 | 72 | 982.57 | 12 | 848940.48 |
| 小计(A+B) | ****620.48 | |||
C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6.72%=(A+B)*0.0672 | 165622.50 | |||
总计(A+B+C)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242.98 |
疑问 2:本条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
社保标准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退休人员除外)”,请明确需出具证明退休人员材料的种类;请明确予以认可使用退休人员的方案,如:出具退休人员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请明确退休人员占比物业服务总人数的比例。
回复:1、招标文件第15页:21.投标报价-21.2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退休人员除外):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870元/月(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970.50 元/月,③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投标报价如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材料,未提供或****委员会评审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④投标人税金按物业企业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退休人员除外),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人员自行配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如低于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材料,****委员会评审。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调整未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故该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2、本次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县吴敬梓路180号
联系方式:189****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襄河镇庄曹小区南门东侧
联系方式:180****41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磊
电 话:180****4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