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皖美农品”**优****中心搭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心**展馆搭建服务。
服务要求:展览会期间要有专业服务人员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有保洁人员随时保洁。
服务时间:根据组委会要求:2024年 12月,布展时间(时间待定)进场搭建,(时间待定)完成展馆搭建,(时间待定)检查验收。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兴连、杨继红、聂信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聂信伟
联系地址:****政府5号楼109室
联系电话:0564-****356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洋
联系地址:**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联系电话:0564-****633
****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