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板桥街道龙溪村委会大龙溪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已由**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石财发【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计划工期:(略)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
2.4.1.招标内容:完成板桥街道龙溪村委会大龙溪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所有内容。
2.4.2.资金来源:(略)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龙溪村委会大龙溪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一层钢结构,建筑(略),包含土建、安装及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4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年检合格)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
4.5提供近三年((略)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4.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略)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法定代表和授权代理人需亲笔签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一套到**县**大道沙大段钰鑫苑3栋3-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图纸,不收取图纸费用,各投标人如需要纸质图纸,请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借原稿图纸自行复印;如需要电子版图纸,请自行携带u盘到招标代理机构拷贝。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版图纸与纸质图纸不一致负直接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6.3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县**大道沙大段钰鑫苑3栋3-2。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略)、(略)
传 真:(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