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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施工供应商入围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装修工程施工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在****进行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装修工程施工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
****装修工程施工供应商入围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入围候选人:
第一入围候选人:
名称:****
地址:**省**市**县合派路卫星
第二入围候选人: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合****政府对面办公楼二楼
第三入围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308号网讯大厦四楼
第四入围候选人:
名称:**安兴****公司
地址:**省**市**区**中路439号
第五入围候选人: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长**路304号鑫鹏大厦2202室
第六入围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南二环路199号好第坊8幢1004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同步发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