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东路、**路、西园路、城西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城西路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城东路、**路、西园路、城西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城西路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 | |||||||
招标人 |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
建设单位 |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四)城西路为城市主干路,人行道改造长度为 1732 米, **彩(略) 4794 平方米,维修透水砖人行道面积为 1571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略)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右江区公园路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 | 公示截止时间 | (略) | |||||||
预中标人 | **中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旭建(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 贰佰贰拾万零贰佰柒拾伍圆壹角肆分(¥(略).14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李春梅(注册编号:桂(略) )身份证号码:4501**********652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刘道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略)) 身份证号码:3501**********433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略)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冠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叁仟伍佰玖拾伍圆陆角玖分(¥(略).69元) | |||||||||
工期 | 18(略)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屈飞飞(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码:3604**********31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陆汉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略)身份证号码:4526**********237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略)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肆仟捌佰贰拾壹圆壹角玖分(¥(略).1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马超(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码:4526**********100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黄丽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略)) 身份证号码:4527**********5724 | |||||||||
投标所用企业(略)(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略)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略)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9000/)、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n/bsggzy)、****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略)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略),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略))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略),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略) | **市建筑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 |
**市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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