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现就**县卧佛镇、李家镇等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劳务分包事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县卧佛镇、李家镇等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劳务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卧佛镇、李家镇等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劳务分包
2.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3.项目地点:**省**市**县李家镇、卧佛镇、横庙乡、乾龙镇。
4.项目性质:**项目
5.工作内容:由投资人资金支付的工作内容:
(1)项目实施前调查动员工作:根据本项目设计规划开展土地清查、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和农户资料并实地踏勘、核实集中安置及货币化安置对象、安置地点等工作内容。
(2)项目工程实施:乙方按国家、**省增减挂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安全要求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协调与农户签署拆旧复垦协议的相关事宜,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拆除补偿(补助)安置协议、集中安置建新区(统规统建)施工合同等协议的签订;按照规划实施旧房拆除复耕;在取得指标确认函之前,乙方负责拆旧地块范围内地力培肥、农作物种植;协调乡镇签订后期管护协议与移交协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管护整改;
负责实施聚居点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及场地平整)以及小区护坡、挡土墙、管线、绿化、排水排污管网等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屋给排水、强弱电,墙、柱面抹灰、外墙面砖、乳胶漆、楼梯栏杆工程等工作。
具备条件的聚居点应接通自来水,不能接通自来水的采取各户自行打井,由乙方统一修**塔方式解决。聚居点涉及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上户费,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工本费,由参与聚居点建设的农户自行承担。**房屋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政府配合,按相关规定办理。
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进入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户数进行建设,按照相关批复文件进行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选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符合增减挂钩项目规定并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内容;负责取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前的聚居点房屋白蚁防治、质量检测、材料检测报告。
(3)农户补偿款统计公示:乙方按照《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统规统建)实施补偿政策的指导意见》(安府办规〔2023〕4号),实施过程中完成项目区农户补偿款的公示,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农户拆旧补助、建新补助、货币奖励及建新奖励发放计划表,补偿标准必须依据《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统规统建)实施补偿政策的指导意见》(安府办规〔2023〕4号)实行。
(4)测绘工作:乙方配合**县****公司依法依规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完成项目区及拆旧地块测绘工作。
(5)竣工验收工作:乙方负责提供收集资料清单的内容交予**县****公司依法依规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按照乙方提供的以上资料,并结合现场测量成果编制竣工所需的资料;乙方负责乡镇及村社资料的签字盖章及申报县、市、省各级验收等工作及协助获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
(6)协助****规划局、**县****公司、投资人完成立项、实施、验收、各阶段部、省系统在线备案、指标交易流转、国土变更调查等涉及的有关工作,并由乙方负责其中发生的协调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工程验收费、备案登记费等费用。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缴纳和退还并由乙方购买工伤保险等费用。
(8)满足项目建设的其他一切相关工作。
(9)在项目各阶段部、省系统备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履行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等工作。
由农户缴纳的房屋建设资金款项支付的工作内容:
负责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住宅主体工程包括砌筑、钢筋混凝土、金属结构、门窗、防水保温、楼地面粗装修等。
6.工期:(1)项目需在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省、市联合核查,******厅给****规划局出具的《**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
(2)聚居点房屋建设工期为基础完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交房条件。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劳务分包一标段,**县卧佛镇同乐村、卧佛村、金钱村、大象村;乾龙镇罐子河村、铁门村、孟公村、文笔村、迴龙社区、真南村、福渠村,预计节余指标504亩。
劳务分包二标段, **县横庙乡芭蕉村、淘井村、丰岩村、五柏社区、高印村、安大村、观音村;乾龙镇**村、鱼龙社区、高塘村、彭埝村,预计节余指标504亩。
劳务分包三标段,****社区、苏家桥村、龙王村、**社区,预计节余指标252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是《****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格分供商库》内的分供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有关联的分供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6)省外企业还应具有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项目业绩。
4.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无亏损文件;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文件的购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下同),登陆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ny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套,(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2.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3.电子标书费缴纳: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纳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会议室(**市**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A座20楼)
七、结果公示
本次中标的结果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scnyw.****.com/,公示期:3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毕昇路468号
联系人:李佩芝
电话:028 8119 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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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