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公司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东******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1-03-19,债权总额35,653,493.49元,其中债权本金20,311,604.75元,利息15,341,888.74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公司,企业注册地址: **省**市东**阳光二区207室,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敏。工商登记档案材料中未见该企业的年检情况,企业的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具体经营状况无。债务企业名下未见其他可执行资产。无有权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1) 出质人东******公司。出质人于2008年7月9日签署保证金质押合同。 (2) 出质人东******公司。出质人于2008年7月29日签署保证金质押合同。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1) 保证人******公司。 (2) 保证人哈****公司。 (3) 保证人高东升。住址:**市**区西六道街28号建业大厦20层6室。 (4) 保证人王**。住址:**市**区南河街34号。 (5) 保证人高东升配偶赵雪、保证人王**配偶孙丽萍于2008年3月31日签署关于同意执行共同财产的承诺函。
五、资产亮点
债务企业位于**省**市**市,位于一带一路中俄贸易走廊起点,随着中俄贸易逐步升温,该债权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451-****0510
联系地址:****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