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司2023年鄂****经济开发区光缆采购**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公司2023年鄂****经济开发区光缆采购**购置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开发区沿敖东高速管道96芯光缆中24芯纤芯70公里以及敖东高速两端光缆接头盒至****完小机房、**庙精品移民区机房)24芯光缆12公里,用于鄂前旗敖镇至**庙第二路由保护及重要业务承载。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推荐依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 单一来源采购的各类情形汇总表中: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
2、推荐供应商:****
3、推荐原因:****公司拟****经济开发区中继光缆,经过实地踏勘协调,高速公路已征地区域无法协调,只能占用村民土地,沿途经过多个村落涉及村民较多,协调难度特别大,赔补费用高,导致短期内难以形成接入能力。与高速公路沟通协调过程中得知高速公路管道内有****已经建成的96芯光缆,故拟采购********开发区沿敖东高速管道96芯光缆中24芯纤芯70公里以及敖东高速两端光缆接头盒至****完小机房、**庙精品移民区机房)24芯光缆12公里,用于鄂前旗敖镇-**庙第二路由保护及重要业务承载,因此需要与****进行定向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电话: 133****0015
邮箱: ****@189.cn
地址: 呼和****开发区****广场6号楼5层西侧。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节面形式签字或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