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市**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GC-****1223-01 2.2 项目名称:**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3 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市石横镇,建设内容包括:**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改造提升工程以及**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两大建设工程。 (1)对已建成的一期约4.53****园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园区内主干道路约90000平方米,****园区现有道路约18000平方米,沿园区主干道路增加约300套太阳能智慧灯杆,****园区监管服务平台****园区基础设施等。 (2)二期****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约536.7亩,****中心约4953.00平方米、办公、****中心约35058.00平方米、标准化车间约115754.00平方米、普通仓储库约19132.00平方米、高标准仓储库约4700.00平方米、控制室约3238.00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354.00平方米、室外道路约24056.40平方米、配建约122个充电桩、企业自用污水处理设****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第三标段:**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824.74万元。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费的1%,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系数按废标处理。 第三标段:跟踪审计控制价按鲁价费发〔2007〕205号(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第四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含预结算)”收费标准的100%。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内容的设计、施工、保修、交付使用。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其它项目经合法变更后,参加本项目****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第二标段:监理标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第三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标 3.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4 根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路008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2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法院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05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366 8.4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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