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县元亨正达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22 | 分类 | 生态环境 | ||||
内容概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县齐勒阔拉建筑用砂矿 | 项目位于**地区**县吐尔洪乡,**县南侧65km处,项目区南侧220m 为规划建设的塔恰高速,东、西、北侧为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9°39′4.180″,N46°23′41.990″,建设性质为**。 | **省****公司 | **源恒昌晟****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为露天取土场,占地面积250200m2,生产规模30万m3/年,设计开采工艺为露天挖掘机开采,汽车运输,服务年限为2年;辅助工程为截排水工程、表土堆场,占地面积约10000m2、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为运输道路、柴油库房;供排水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8.75%。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占地范围,开工前需按国家有关征占用草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剥离表土必须采取措施单独堆放,待项目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开采区、道路、工业场地等建设应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及相关规定;矿山闭坑后对地表建筑进行拆除,可利用材料和设备外运,将废弃物拉运至露天采场回填;平整场地,恢复施工临时占地的植被覆盖,使其恢复生态功能,按照占补平衡要求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县富****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柴油库房重点防渗,化粪池一般防渗,生活区、厂区道路简单防渗,不得出现跑、冒、滴、漏污染项目区土壤和地下水。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运输车辆降低装卸高度、控制车速,运输道路碎石子压实,****;采矿作业区配套2台除尘雾化器,对作业面进行喷雾降尘;无组织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食堂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废气引至食堂屋顶外排,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2001)的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软连接等措施,厂界处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相关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其它清运处置。剥离的表土暂时堆放在表土堆场,用于日后复垦及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填埋场卫生填埋。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干化后回填采坑。化粪池产生的污****填埋场卫生填埋。**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