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浊漳南源建设方案〉审批的函》(三晋函〔2023〕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27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浊漳南源防洪影响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影响分析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浊漳南源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涉浊漳南源防洪影响分析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水文条例》
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影响分析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审查的《影响分析报告》和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项目运行期间要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项目单位应在收到本意见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影响分析报告书报送相关市级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同时将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竣工资料****机关。
四、本次审查仅为河道防洪影响分析方面的意见,项目建设涉及其它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本项目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项目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六、项目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附件:**-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浊漳南源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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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浊漳南源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3年10月10日,****组织专家在**召开《**-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浊漳南源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会。参****水利局、****水利局、**三****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委员会于2012年3月以晋发改地区发〔2012〕302号文对**-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进行了核准。管道起点位于**区苏店镇司马矿分输阀室,终点位于**市**市长平末站,管线途径**区的安城、东下郝;**县的北李末、宋村、前辛庄、转向西南经东郭、下霍、交里、柳树、赵庄,进入**市辖**市的赵庄、长平末站。管线全长44.9km。
该工程于2012年7月开工,2013年8月完工并投用。
二、本次分析对象为**-赵庄-长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在**市郝家庄镇高村南侧采用定向钻穿越浊漳南源段,穿河处位于治导线桩号K43+965。
三、建设项目规模为大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所涉浊漳**源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影响分析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11m3/s,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56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管道定向钻穿越河道出入点均位于100年淹没线内。
管道穿浊漳**源处主槽100年一遇洪水最大冲刷深度1.71m;滩地处100年一遇洪水最大冲刷深度0.98m。
六、建****水文站无影响。
七、基本同意《影响分析报告》综合分析结论。
八、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九、工程运行及维护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工程运行及维护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当煤层气管线不满足后续河道治理要求时,应无条件采取工程改建措施,费用由建设管理单位承担。
十一、煤层气管线应在浊漳**源河道两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外50~200m设置必要的控制闸阀,保证防洪抢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