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12月2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028)****2178
通讯地址:**省**市郫县现代工业**片区港通北三路523号
一、项目名称:中和垃圾压缩站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高新南区中和组团,成自****中心经纬度:E104.11829°,N30.51146°)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概况:中和垃圾压缩站工程主要进行生活垃圾转运,压缩转运站净用地面积29089.33m2,总建筑面积15965.16m2。配套主体建筑包含垃圾压缩转运车间、大件垃圾处理车间、机修车间和辅助管理用房等。垃圾压缩转运站生活垃圾转运规模为1500t/d,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40t/d。****于2020年05月10日取得了《**高新****管理局关于对****中和垃圾压缩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高环字〔2020〕18号)。****开发区****管理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05月开始开工建设,于2022年4月建设完成开始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于2022年3月30日与**环投****公司签订运营合同。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7432.86万元,环保投资2786.2万元,占总投资的7.44%。
受****委托,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3月对中和片区剩余道排工程项目(C区道路)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本次验收范围为:
本次验收监测范围为中和垃圾压缩站工程涉环保设施/措施部分。
五、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中和垃圾压缩站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