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勘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勘测服务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锦宏****公司 | **市高新区天晖中路56号1栋8层817号 | 625,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锦宏****公司)
1-1 | 测绘服务 | 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勘测服务 |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项目名称1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晓坝镇黄羊村、关心村、中心村、雎水镇**村、**村、青云村、**村、教场村、东林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2 **市 **区 **省**市安县宝林镇、永河镇与安县秀水镇**村、乐兴镇新光村、团心村、**村、先锋村、文明村、青龙村、**村、民生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3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桑枣镇上清村等13个村、沸水镇枫香村等10个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4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河****村、白**、金光村、云华村、永河镇**村、**村、金星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5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与安县塔水镇三泉村、双林村、**村、青安村、浮萍村、柑子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6 **市 **区 **省**市安县宝林镇、永河镇、秀水镇与安县秀水镇**村、五一村、九一村、**村、六一村、方林村、群益村、柏林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7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界牌镇、迎**与安县秀水镇五星村、双泉村、红桂村、高山村、**村、新春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8 **市 **区 **省**市安县河**、迎**与安县秀水镇**村、**村、**村、蟠龙村、天竺村、牌坊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9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雎水镇、宝林镇与安县秀水镇青松村、珍珠村、水井村、桥楼村、火光村、**村、大泉村、潼桥村、农联村、顺江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0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迎**大溪村、七一村、铜锣村、月峰村、马灵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1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与安县塔水镇春林村、裕丰村、明星村、白庵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2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永河镇观庄村、海泉村、金花村、五泉村、**村、插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3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迎****村、皇觉村、河**桂花村、宝华村、年丰村、广红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4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与安县黄土镇芋河村、柴育村、方碑村、长生村、**乡茶园村、五郎村、石庙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5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与安县黄土镇八一村、北真村、江池村、喇叭村、民主村、石鸭村、**村、人民村、明月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6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与安县花荄镇西桥村、马安村、斩龙村、红花村、回龙村、联丰村、狮子村、界牌镇五显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7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塔水**塘村、龙桥村、油房村、联盟村、七里村、双堰村、高观村、开喜村、蚕丝村、团结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8 **市 **区 **省**市安县花荄镇与安县花荄镇红武村、**村、竹园村、**村、先林村、**村、柏杨村、界牌镇龙集村、石岭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9 **市 **区 **省**市安县界牌镇与安县宝林镇赤林村、乌龙村、涌泉村、大沙村、通裕村、高林村、清泉镇红堰村、双星村、**村、白果村、古井村、金泉村、大埝村、双石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标准 | 625,000.00 |
周喆(采购人代表)、荣万雷、张学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3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人:刘运春
联系电话:0816-****868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花荄镇恒源大道
联系方式:191****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涪**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联系方式:0816-****5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
电话:0816-****539
****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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