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市**绿化管养项目(第二批)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花岗镇丰乐河大道中南高科锦祥智能制造产业园3号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陆万陆仟叁佰零伍元贰分(¥****305.0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市**绿化管养项目(第二批) 服务范围:2023年**市**绿化管养项目(第二批);面积232.94万平方米(其中含水面约56.25万平方米)。 服务要求:2023年**市**绿化管养项目(第二批);本项目管养期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涛、韩琨、钱家荣、宗升云、章锦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收费金额:35669.0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8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2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市** 2023-2025 年道路绿地养护管理--第五包 ****管理处 2023.1.11 2.**区道路绿化管养第 1 包 ******管理处2023.6.08
6.信誉(荣誉获奖):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奖**市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局;2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奖 **市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局;3.养护管理优秀奖 ******服务中心;4.义务植树优秀先进单****管理处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市瑞景园林****公司承诺书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月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09。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8-****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58-****0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2023年12月25日
2.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x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