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拟对**县环卫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受采购人委托,于2023年12月2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环卫购买服务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
三、采购范围:**县**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及公厕管理服务。
四、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定,意见如下:
该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科学合理,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时间和地点设置适当;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等客观、公正、可行。
综上所述,该项目可行,应尽快实施。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
地 址:**县永乐南路55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留驾庄中巷34号
联 系 人:景先生
电 话:199****9730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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