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更新汇交工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下朱庄街道广****广场26-1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柒仟元整(¥84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更新汇交工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县20个乡镇:涡南镇、公吉寺镇、高炉镇、**镇、义门镇、石弓镇、西阳镇、花沟镇、临湖镇、标里镇、马店镇、陈大镇、**镇、单集林场、曹市镇、高公镇、牌坊镇、青疃镇、丹城镇、楚店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服务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资料,对**县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组三级农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厘清不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以及集体与国有之间的权属界线,查清每一宗农村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建立成果齐全、格式统一、数据准确的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并将汇交成果上****登记中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尚标、张丽、韦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收费金额:12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 详见附件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0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崔主任 180****1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宿工 0558-****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工
电 话:0558-****0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4.业绩
5.项目负责人
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