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废旧电缆及铁质构件出售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漳河路30号9#厂房
成交金额:40006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琴琴、夏闲冬、蔡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及原因:
2.1**市****公司、******公司、**华工****公司、******公司:情形描述:响应声明中法定代表人未盖章或签字;依据条款、法规:谈判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中响应文件签署,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处理意见:无效标。
2.2**丰成****公司;情形描述: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依据条款、法规:谈判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中响应文件签署,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处理意见:无效标。
2.3**市良合废旧****公司;情形描述:未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依据条款、法规:谈判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中;处理意见:无效标。
3、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2座10楼1032室,联系电话:177****853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83****2367。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与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九华南路18号(奥体公园内)
联系方式: 183****2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177****8535
3、质疑联系方式:177****8535
4、投诉联系方式:181****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