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略)
发布日期:(略)
为规范我市(略),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公示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企业(详见附件),现将惩戒措施进行公布:
一是将 黑名单 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该企业在**市在建项目加强监管,增加检查频次;
二是(略)(2023年12月26日)起1年内限制其(略)。
附件:1、**市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企业名单(第一批)
2、**市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企业名单(第二批)
**市住房和城(略)
2023年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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