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略)(汕濠公资交产告〔2023〕15号) | ||
HJCQ2023-12 | ||
汕头市金平区桂园3幢101、102号的房地产 | ||
HJC(略) | ||
正常公告 |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濠公资交产告〔2023〕15号
(略)委托我中心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对下列5处房产分别进行挂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1.标的编号:HJCQ2023-9,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85号综合楼A1、A2幢 A1幢907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01.05平方米,起始价(略)元、加价幅度1800元、保证金18000元。
2.标的编号:HJCQ(略)于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85号综合楼A1、A2幢 A1幢908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起始价(略)元、加价幅度1600元、保证金16000元。
3.标的编号:HJCQ(略)于汕头市金平区桂园3幢112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起始价74100元、加价幅度700元、保证金7000元。
(略)平方米,起始价(略)元、加价幅度13000元、保证金(略)元。
5.标的编号:HJCQ(略)于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国土局楼502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43.65平方米,起始价(略)元、加价幅度1300元、保证金13000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85号综合楼A1、A2幢 A1幢907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01.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略)号,权属人: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现状:闲置。
2.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85号综合楼A1、A2幢 A1幢908号的房地产,建筑面 积:91.2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略)号,权属人: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现状:闲置。
3.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桂园3幢112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略)号,权属人:汕头市达濠区粮食管理储备局,土地权属来源: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现状:闲置。
(略)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略)号,权属人:汕头市达濠区粮食管理储备局,土地权属来源: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现状:闲置。
5.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国土局楼502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43.6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略)号,权属人:汕头市国土房产局达濠分局,土地权属来源: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现状:闲置。
二、交易方式
本标的起始价即为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为无效报价。
有意竞买者,请认真阅知本公告及附件《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略)
参加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的,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略)gov.cn: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帐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价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价资格后,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略)。
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略)6时止。
2.竞买人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3.网上自由报价期:2024年1月10日9时至(略)
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略)
5.标的展示时间:(略)工作时间),查看交易标的需要于(略)7时前预约联系,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略)。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具(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登记。
转让标的交易及过户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转让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竞买人资格要求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五、转让须知及转让交易条件
1.竞买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略)(粤政数〔20(略))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同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转(略),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履行了上述行为,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有意竞买者,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应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3.本次交易按转让标的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用途和现状转让。竞买人应认可并承诺按转让标的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竞买人(略),清楚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4.竞得人需于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略)办理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略));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联系电话:(略)),《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竞买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因其自身原因终止交易,委托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略)将依据委托方处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委托方处置。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略)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原路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委托方出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后,(略)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7.转让方在收到竞得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到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8.转让标的于交易双方完成产权变更手续20日内办理移交。竞得人逾期(略),竞得人应(略)。
9.转让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10.转让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竞得人承担。
11.转让标的属行政划拨土地的地价款由委托方承担。
1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略)
13.本次竞买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转让标的产权变更手续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14.转让标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等费用,在移交之日前由委托方承担,移交之日以后由竞得人承担。
以上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六、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略),务必登录电(略)。
2.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本中心。
七、(略)
1.交易机构:(略)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中海信汕头创新产业园内(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产B1-0(略)
联系电话:(略)
2.委托方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