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金开线、金双线、S206主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1 | 金开线、金双线、S206主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1.5 |
合计金额小写: ****707.2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壹拾肆万贰仟柒佰零柒元贰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合同总价(元) |
1 | 金开线、金双线、S206主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项 | 1 | 1.5 | ****566.59 |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县金井镇辖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执行。
4.结算方式
2677cd434ee34f8e9427d****78756ff****707.2
1、支付方式:****。
2、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甲方不承担质保金利息。
3、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施工乙方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 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乙方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派劳务人员年龄 18-55 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 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 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乙方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 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乙方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乙方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0、机械设备保管, 如发生偷盗,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乙方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免除一切责任。
12、乙方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 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13、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拆除产生****处理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理场地则另行商议。
15、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16、疫情防控期间,乙方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 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工作,做好人员登记把关,不得聘请疫情地区人员。
17、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 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8、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甲方相关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9、如乙方工作期间发生重**全事故或重大舆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 参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 号文规定。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或使用单位造成 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甲方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 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 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 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 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 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 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 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 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 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 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 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3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县金井镇金福路 | 地址: | **省**市******开发区东十路2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威 | 法定代表人: | 常应祥 |
委托代理人: | 陈彬 | 委托代理人: | 陈波 |
电话: | 0731-****0129 | 电话: | 0731-****7888 |
传真: | 0731-****2131 | 传真: | 0731-****7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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