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店、坞城路门店城市智慧书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城门店、坞城路门店城市智慧书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内容与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城门店、坞城路门店城市智慧书房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施工等,共分为2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建设(供货)地点 | 供货期、质保期 | 预估金额 (含税) |
标包1(**城门店) | 1.设备工程:有声图书馆、立式听读机2.0标准版、86寸智能交互平板、有声图书馆次年维护费等; 2.书架工程:操作台+活动家具、桌椅 (套)、皮沙发、书架、展览柜、书墩、圆形展台等。 | 1 | **城门店 |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完成配套装修并安装调试完成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 444279.10元 |
标包2(坞城路门店) | 1.设备工程:有声图书馆、喜马拉雅朗读亭主机版、86寸智能交互平板、电视创维85BG22、智能借阅书架、有声图书馆次年维护费等; 2.装饰工程:拆除工程、门头工程、天棚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布电工程等; | 1 | 坞城路门店 |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完成配套装修并安装调试完成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 440980.30元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2.2本项目各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444279.10元(含税),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440980.30元(含税),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则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结算文件/发票时间为准)中国境内智慧书房类业绩合同的累计总金额30万(含)及以上。
标包1:
3.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图书馆、立式听读机)生产厂家官方授权。
标包2:
3.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图书馆、朗读亭)生产厂家官方授权。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安泰信科技产业园D402四层(地址:****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大昌南路12号安泰信科技产业园)。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领取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玲玲;联系电话:153****0200
(1)标书款电汇底单(底单备注“**智慧书房标包XX标书款”);
(2)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Excel表命名为“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表,不允许改动);
税务信息表 |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填写要求 |
1 | 投标人名称 |
|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 |
3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XX省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
4 | 公司电话 |
| XX-XX(区号-电话) 开票时,发票上购方的电话 |
5 | 银行账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6 | 开户银行名称 |
| XX银行XX****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银行账户中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
7 | 开户银行联行号 |
| 必须填写 |
8 |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 |
9 |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
10 |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邮件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 |
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投标人的发票接收人,投标人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填写完整的领取登记表纸质盖章/签字原件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Excel表命名为“领取登记表”格式如下表(不允许改动);
领取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城门店、坞城路门店城市智慧书房建设项目(标包XX) | ||
招标编号 | **** | ||
领取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号 | ||
电子邮件 | 传真 | ||
领取人 | 手机号 | ||
电子邮件 | 传真 | ||
文件领取情况 | |||
领取份数 | 份 | 领取人盖章/签字: | |
日 期 |
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并发送至邮箱:****@chinaccs.cn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底单备注“**智慧书房标包XX标书款”);
(2)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扫描件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Excel表命名为“税务信息表”(格式详见4.3(2)税务信息表)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需提供填写完整的领取登记表盖章/签字扫描件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Excel表命名为“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4.3(3)领取登记表)。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4.5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安泰信科技产业园D402四层(地址:****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大昌南路12号安泰信科技产业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home)(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五一路49号塑料大厦6层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嘴街1号院1号楼10层
邮 编:100079
报名联系人:王玲玲,电话:153****0200,邮箱:****@chinaccs.cn
项目负责人:李磊,电话:180****9664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623********00087513
2023年 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