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分盐结晶零排放项目2024年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分盐结晶零排放项目2024年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内指定地点 。
2.2项目规模:预计投资830万元(含税) 。
2.3服务周期:36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对****产生的固、危废进行合法处置,将招标人已打包完成并放入杂盐库中指定的杂盐以及其他固、危废,进行装车、运输、处置等全流程操作,并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管理。2024年预计需处置杂盐1300吨、污泥1500吨、废弃膜元件废弃**量滤芯3.8吨、废离子交换树脂1吨,废油漆桶0.03吨,废活性炭5吨。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危废代码包含:772-006-49、900-046-49、900-041-49、265-104-13、900-249-08、772-005-18。 (具体内容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必须满足招标范围要求的处置能力;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开标当日数据);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开标当日数据)。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03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2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 系 方 式: | 0351-****592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省**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地 址: | **省**市**区**北路83****酒店贵宾楼三****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 系 人: | 赵女士 |
电 话: | 198****7866 | 电 话: | 0351-****592 |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