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金城学院“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四届科研成果奖”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南航金城学院“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四届科研成果奖”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
(略) |
各单位: 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略)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或部门申报,教学科研处根据各奖项相应评选办法组织了评审工作,最终评出科研先进单位1个、科研先进个人5人、科学技术科研(略)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公示期内(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略)。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办公地点:德馨楼325;联系电话:(略)(科学研究) 办公地点:德馨楼321;联系电话:(略)(教育教学) 附件:2023年度南航金城学院 科学研究先进单位 、 科学研究先进个人 、 第四届科研成果奖 及 教育教学成果奖 等评选结果(公示) 教学科研处 2023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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