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自然资规告字〔2023〕12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略):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m2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略) | 永强路(原江河机械) | 8493 | 12.74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200 | 350 | 175 |
(略) | 临溪镇S207沿线南侧 | 12189 | 18.28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200 | 183 | 92 |
2023-38 | 临溪镇S207沿线 | 16707 | 25.06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200 | 955 | 478 |
需说(略):
1. 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本次出(略)“标准地”出让,符合《关于印发〈**经开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21〕7号)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略)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由县经开区管委会与受让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2.土地(略):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略))均以现状为准。县经开区范围内的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略)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4.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略)知《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国土资〔(略)知《关于印发〈**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规定。
5.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略)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 本公告页面,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首页“主体登录”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为(略)6时,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每次1万元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日期:(略)5时
公开挂牌地点:(略)
五、(略):
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略)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略)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上述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四)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略)。
(五)2023-36号地块上的部分现有建筑物,未办理确权登记,由竞得(略)。
(六)(略)块上的现有建筑物,未办理确权登记,由竞得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县住建局依据鉴定报告出具认定意见,县自然**规划局按照现状进行规划核实;由竞得人按照规范完善消防设施,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县自(略)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