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446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388号铂悦府商业12层整层
成交金额:****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项目 服务范围:疫木除治范围**市境内病枯死松树,山场清理范围严桥镇、石涧镇松林小班,打孔****国有林场健康松树。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参照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实施本项目。 服务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 服务标准:参照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 年版)》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能军、季兰梅、陶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 (成交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603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无效供应商情况:**景投****公司,无营业执照、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业绩:1、2020年**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防治示范;2、**市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树打孔注药服务(第2包)。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无城镇新马路18号
联系方式:139****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
电话:139****456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