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标段编号:**** |
一、招标概况 |
野三关镇重要路段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于2023年12月05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2月26日在**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巴****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570.15 | ****421.78 | ****306.23 | ****022.6 | ****300.55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张力友 | 谭明职 | 吴明杰 | 张蓉 | 李茜茜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 市政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鄂242****01464 | 鄂242****76523 | 鄂242****18444 | 鄂242****71023 | 鄂242****76243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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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 |
地址:******社区 |
联系人:田先生 |
电话(传真):186****8972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
联系人:宋先生 |
电话(传真):132****0999 |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地址:**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电话(传真):0718-****526 |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
地址:巴****社区茶圣路2号 |
联系人:执法检查股 |
电话(传真):0718-****609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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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