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至**高速公路**东联络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东联络线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位于**市**区磷溪镇西坑村东北侧,铁铺镇嫌水坑南侧,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起点(桩号K0+000)位于**市**区磷溪镇小庄村,设置芦庄枢纽立交与甬莞高速连接,设置铁铺东枢纽立交与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终点(桩号K6+337.573)与在建的**大道平交。路线途经的主要城镇有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主要建设内容:主线路线长6.338km,设大桥1432/4座、通道桥36m/1座;设中隧道739.5m/座、短隧道353.5m/座;设芦庄(枢纽)、铁铺东(枢纽)互通立交共2处。管理处为****管理处,在原址上增设1栋办公楼与1栋宿舍楼;收费站1处。
本项目2017年11****保护局批复(潮环建〔2017〕45号)后,因设计路线长度、走向等发生了重大变动,2019年建设单位委托****重新编制环评《**至**高速公路**东联络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4日取得《****环境局关于**至**高速公路**东联络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潮环建〔2020〕51号);
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进入试通车运行。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工(0768-****0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至**高速公路**东联络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本(含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等文本链接及提取码)
建设单位:****政府****中心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