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处置(略)确定,本次被评(略)的,最终重量应以实际现状为准,报废资产不再称重,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二、本次评估值为含税价。 三、此次转让的12项资产须受让方到现场自行拆解、装卸及拉运,费用(略)。在拆解和装运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略),拆解装运完毕后,须受让方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费用自理。 四、被评估单位未提供12项资产购置合同及发票,出具了《(略)。 五、本次转让的解放牌(新C15603)重型自卸货车年检至(略)保险至(略)因车辆里程表损坏,受让方须维修方可使用,公里数以启动后的实际公里数为准,维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转让方淘汰多年待报废交通运输设备,具体包括:装载机、叉车、自卸车、液压挖掘机等共计12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已无法使用;现停放于****市北十五路(略)院内。 七、受让方应按相关规定对受让的运输设备进行破坏性处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略),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无关。 九、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略)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项目成交后转让方的公告费、交易鉴证费及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略) 十二、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处置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