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2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金都片区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2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5226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3BA0012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件规定执行) | |||||||
起始价: | 49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 | ||||
备注: 该地块竞得者投产后第3年度开始,每年的纳税额不低于567.6万元,税收强度每亩不低于15万元,且连续考核5年以上;年纳税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应在次年第一季度补足相应差额款项,该款项作为违约金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同时取消其上级有关优惠政策奖励的优先推荐资格。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被自然**部门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1月16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9日 16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厅要求,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交易形式,不采取现场交易。请竞买******厅Internet网站(网址:http://zrzyt.****.cn)连接网上交易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参与地块的挂牌交易。具体******厅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竞价,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出让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办证费及其它相关涉及的费用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三、 1、出让地块建设需满足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3、受让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4.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县建设工程领域砂石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诏政综〔2021〕24号)规定,上述地块项目用地范围内砂石土等矿产**属于国家所有,采挖出的砂石土等矿产**只能用于本工程项目回填使用,严禁私自出售、倒卖、非本工程回填或运出本工程项目用地。非本工程回填的砂石土等矿产**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联 系 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65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350********052504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