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河州13县(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项目(屏边县、金平县、红河县、河口县、绿春县、元阳县)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州13县(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项目(屏边县、**县、**县、**县、**县、**县)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州13县(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项目(屏边县、**县、**县、**县、**县、**县)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131号
中标金额(万元):12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州13县(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项目(屏边县、**县、**县、**县、**县、**县) |
名称:**州13县(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项目(屏边县、**县、**县、**县、**县、**县)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文本格式规范、结构清晰、内容准确完整,符合现有相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省内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咨询和评审。调查成果可有效指导城镇低效用地判别。 |
服务时间:自签订聘请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为止。阶段完成时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兴毅、刘福忠、吉莉、金志毅(组长)、伍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缴清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1.70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办理。2.****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携中标通知书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州**市天马路67****中心****规划局A区215室
联系方式:0873-****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办事处十里长街与西路交汇处润城A5地块5栋2301号
联系方式:180****1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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