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广场北楼816
成交金额:89%(综合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履约期限为1年,合同履约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在年度预算能保障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关堂春、江崇文、李元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市公管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收费500000元*1.2%*80%=48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磋商
2.无效响应单位情况:****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磋商有效性声明,资格审查不通过。
3.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酒店正门西南面写字楼A座910,联系方式:洪工,189****6077。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南路189****花园小区内
联系方式:055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酒店西南方向写字楼A座910室
联系方式:0553-****716、189****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189****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