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35****商铺等7项资产招租 |
**市**南区35****商铺等7项资产招租 | ||||||||
****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2023-12-27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05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资产分别位于采莲路、**路、云津大厦、绿城春江明月、**路, 详见子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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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力房地产土地****公司 | |
2023-11-15 | |
**市五****管理委员会 | |
2023-11-23 | |
详见子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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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子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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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 |||||
5年 | |||||
1、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款项全部支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物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4、投资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投资人应当按照如下条件将所承租物业交还给出租方:采取“来装去留”的原则,即物业内的投资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设备在内)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给予投资人任何补偿,投资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要求。 5、在租赁期内,投资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功能,投资人不得转租,也不得以“租赁**、联营”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如有任何违反,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 |||||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1、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意向投资人曾与资产持有方存在过租赁关系的,在履行原《租赁合同》时,需无违约或无不良履约能力情形)。 2、报名时法人提供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3、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名时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index.html)无“经营异常名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及转租。 | |||||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法人提供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3、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名时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index.html)无“经营异常名录”记录。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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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权属情况: 根据《关于将区内相关****公司名下的批复》 ( 五国资委办 [2016]57 号 ) 、《关于明确**区公、检、法现有土地房屋资产划拨相关事项的批复》 ( 五国资委办 [2016]14 号 ) 和《关于处置经营性资产的批复》 ( 五国资委办 [2017]58 号 ) ,****国资委已将租赁资产划拨至****名下。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收缴办法:先付后用,租金按年支付。 4、租赁用途:(1) 第 1 、 4 、5 、 6 、 7 项资产:允许开展除餐饮或食品制作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性活动 。(2) 第 2 项资产:允许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性活动,需购买商业火灾险受益人为****。 ( 3 )第 3 项资产:允许开展除餐饮或食品制作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性活动,不能用于居住使用。 (具体详见子资产) 5、税费承担方式:投资人 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的管理、交纳办法、装修及新添设施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6、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视租赁面积大小,按照> 1-6 个月租金原则取整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租赁免租期:第1、4、5、7项租赁面积小于等于100㎡装修免租期为15天,大于100㎡且小于等于500㎡装修免租期为30天;第2、3、6项无装修免租期(具体详见子资产)。 8、是否有原租户: 有,原承租户在满足租赁用途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提供与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认),若原租户未取得承租权,必须在 15 个公历日内完成清腾。9、标的其它情况:无。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2024-01-05 17:00:00 |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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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滇池路支行 | |||||
396********136050 | |||||
如投资人中途违约退租,全额扣除退租方所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的租金。 |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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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终结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网络竞价 |
DSCQ2023C****175305 | 云津大厦10楼E09 | 2.2373万元 | 2024-01-05 |
DSCQ2023F50A****304 | **路592号 | 14.0006万元 | 2024-01-05 |
DSCQ2023B22E****303 | **南区35幢底层南站1间商铺(采莲路8号) | 11.97万元 | 2024-01-05 |
DSCQ2023AB7C****306 | 富春花园129号(原1-24号) | 1.188万元 | 2024-01-05 |
DSCQ20235F****75309 | **路203号2号商铺 | 7.4087万元 | 2024-01-05 |
DSCQ20234B****75308 | 绿城春江明月A3地块玉兰苑A3-1-3 | 9.146万元 | 2024-01-05 |
DSCQ202357AB****307 | 绿城春江明月A2地块玫瑰苑A2-11-2 | 6.6037万元 | 2024-01-05 |
钟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71-****6818 |
钟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71-****6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