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嘉乐镇长丰村村民委员会关于嘉乐镇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长丰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关于嘉乐镇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共同财政事权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15:59:13 我村实施嘉乐镇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建设**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按照****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实行公开竞争,现受村项目理事会的委托,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嘉乐镇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村。 2.项目控制价:3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乡村**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0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1.**二四墙砖砌过滤池10立方米;2.安装304不锈钢抽水泵1台;3.安装De75PE(1.6MPa)天原牌管600米、De50PE(1.6MPa)天原牌管1200米、De32PE(1.6MPa)天原牌管1360米,配套五金配件;4.安装双边丝护栏网5500米;5.安装监控设备10套,含摄像头、监控屏、控制器等。具体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实地踏勘确认(费用自理)。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或单位列入本村项目黑名单。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不存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整改合格的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的项目;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公司、单位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日18时00分】(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4年1月2日9时20分至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谈判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中心大厅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委员会:罗女士,联系电话:135****9436 嘉乐镇乡村**办:曾先生,联系电话:177****9971 ****乡村**局):0831-****121 特此公告 **** 2023年12月27日 (撰写人:曾理 审核人:陈世均) **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附件1:**村果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控设备型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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