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镇村(含基层医疗机构)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545号) 二、项目名称:无****医疗机构)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新区国泰路 1 号 成交金额:****832.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无****医疗机构)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服务 服务范围:向全市296个镇政府、****社区)和286个镇卫生院(分院)、村(社区)卫生室、****中心、****中心提供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接入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单位的要求分配网络参数,保证电子政务外网畅通可用 服务时间:三年(1 1 1) 服务标准:专线的网络传输过程中必须严格保证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等其他网络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琦、张永地、王小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 (成交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38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公司厂区综合信息化云平台集成服务项目;(2)**市泉****服务中心****中心集成服务建设 (二)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市**路284号 联系方式:0553-****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联大厦9楼 联系方式:177****6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锋 电话:177****6618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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