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为更好地促进我局在税收管理、税务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策以及合同的草拟、审查方面符合“合法性”要求,为我局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规避风险建言献策,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拟采购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磋商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市**市沙坪街道**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易小姐, 0750-****805。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2024年1月4日17: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市沙坪街道**路8号,****财务管理股,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750-****601。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月5日9:00。 磋商地址、电话:**市**市沙坪街道**路8号,****财务管理股,0750-****601。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政策; (二****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政府采购政策。 **** 2023年12月27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